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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5〕23号
2025-04-03

索引号: 000014349/2025-796539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5〕2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收费站设置车辆通行费标准及收费期限的请示》(甬政〔2025〕2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临山、泗门北等2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5年,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宁波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收费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公布。

附件: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一、收费标准表

类别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
车型分类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车次费(元/车次)车型分类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1类≤9座(且车长小于6米)0.45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0.450
2类10—19座(且车长小于6米)0.45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0.841
乘用车列车
3类≤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0.8103轴1.321
4类≥40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1.2154轴1.639
5类/5轴1.675
6类≥6轴1.747

注:1.客车车辆通行费由车次费、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三部分组成。

2.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两部分组成。

3.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起点至终点有13.85公里连续高架桥,分段里程及具体叠加收费标准如下:

区间项目起点(杭绍段终点)—临山临山—泗门北泗门北—一、二期拆分点
连续高架桥里程(公里)3.2085.1895.453
叠加标准 (元/车次)122

二、里程表

(单位:公里)

1001.png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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